莆田市教育局最新发布
莆田市教育局最新发布
莆田市教育局最新发布莆田市教育局最新发布(fābù)
为进一步优化人才(réncái)生态,方便人才子女办理入学(转学)手续(shǒuxù),市(shì)教育局在(zài)需求较为集中的6月1日—6月20日,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窗口提供便利服务。请有子女入学(转学)需求的高层次(gāocéngcì)人才按照《中共莆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(lǐngdǎoxiǎozǔ)办公室关于(guānyú)印发<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(zhīchí)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莆委人才办〔2024〕7号)《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(yǒuguān)事项的通知》(莆教〔2025〕8 号)文件规定,向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窗口B10提交子女入学(转学)相关申报材料。
2025年5月(yuè)21日
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(rùxué)
(转学(zhuǎnxué))申请服务指南
《中共莆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(guānyú)印发<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认定(rèndìng)和支持(zhīchí)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莆委人才办〔2024〕7号)和《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(shìxiàng)的通知》(莆教〔2025〕8号)。
1.本服务指南适用(shìyòng)于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(转学)申请。
3.数量限制(xiànzhì):无数量限制
经(jīng)审核确认并在管理服务期内的第一类至第五类人才适龄子女。
1.收件窗口:莆田市行政(xíngzhèng)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窗口B10
2.决定机构:莆田市、县区(xiànqū)(管委会)教育局(事务局)
每年6月(yuè)1日—6月20日
每年7月下旬—8月中旬(zhōngxún)
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窗口B10在(zài)6月25日前将(jiāng)《莆田市引进人才子女(zǐnǚ)信息汇总》和《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(转学)申请表》收集后移交给市教育(jiàoyù)局相关科室,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在8月中旬将统筹安排结果告知申请人。
特殊情况(qíngkuàng),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超过申请就学集中(jízhōng)受理时间的,在完成人才认定后的,将协调相关单位按照人才政策予以安排就学。
1.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(转学(zhuǎnxué))申请表
2.申请在居住地入学(转学(zhuǎnxué))的(de)须提供人才本人房产证明或居住证和户口本。
3.高层次人才子女(zǐnǚ)通过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就读的(de),须提供《莆田市级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》复印件(加盖(jiāgài)单位公章),如在职就读全日制博士的还(hái)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全天在校学习方式(即全脱产学习)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1.时间:周一至周五(zhōuwǔ):上午8:00-12:00,下午3:00-6:00(夏令时(xiàlìngshí)),下午2:30-5:30(非(fēi)夏令时)(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)
2.地址:莆田市城厢区荔(lì)城中大道1998号3号楼行政服务中心一层(yīcéng)全科综合窗口B10。
中心管委会投诉电话(diànhuà):0594—12345
1.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,依法享有陈述权(quán)、申辩权;
2.申请人的申请被驳回(bóhuí)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。
1.申请材料中提供的复印件,应签字确认或加盖单位公章,并提供原件核对(héduì);若(ruò)电子证照库能调用的,可不提供复印件。
2.委托他人办理的,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(jièshàoxìn)。
莆田市高层次(gāocéngcì)人才子女入学(转学)申请表
附件(fùjiàn)2: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(转学)政策待遇


莆田市教育局最新发布(fābù)
为进一步优化人才(réncái)生态,方便人才子女办理入学(转学)手续(shǒuxù),市(shì)教育局在(zài)需求较为集中的6月1日—6月20日,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窗口提供便利服务。请有子女入学(转学)需求的高层次(gāocéngcì)人才按照《中共莆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(lǐngdǎoxiǎozǔ)办公室关于(guānyú)印发<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(zhīchí)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莆委人才办〔2024〕7号)《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(yǒuguān)事项的通知》(莆教〔2025〕8 号)文件规定,向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窗口B10提交子女入学(转学)相关申报材料。
2025年5月(yuè)21日
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(rùxué)
(转学(zhuǎnxué))申请服务指南
《中共莆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(guānyú)印发<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认定(rèndìng)和支持(zhīchí)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莆委人才办〔2024〕7号)和《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(shìxiàng)的通知》(莆教〔2025〕8号)。
1.本服务指南适用(shìyòng)于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(转学)申请。
3.数量限制(xiànzhì):无数量限制
经(jīng)审核确认并在管理服务期内的第一类至第五类人才适龄子女。
1.收件窗口:莆田市行政(xíngzhèng)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窗口B10
2.决定机构:莆田市、县区(xiànqū)(管委会)教育局(事务局)
每年6月(yuè)1日—6月20日
每年7月下旬—8月中旬(zhōngxún)
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窗口B10在(zài)6月25日前将(jiāng)《莆田市引进人才子女(zǐnǚ)信息汇总》和《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(转学)申请表》收集后移交给市教育(jiàoyù)局相关科室,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在8月中旬将统筹安排结果告知申请人。
特殊情况(qíngkuàng),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超过申请就学集中(jízhōng)受理时间的,在完成人才认定后的,将协调相关单位按照人才政策予以安排就学。
1.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(转学(zhuǎnxué))申请表
2.申请在居住地入学(转学(zhuǎnxué))的(de)须提供人才本人房产证明或居住证和户口本。
3.高层次人才子女(zǐnǚ)通过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就读的(de),须提供《莆田市级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》复印件(加盖(jiāgài)单位公章),如在职就读全日制博士的还(hái)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全天在校学习方式(即全脱产学习)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1.时间:周一至周五(zhōuwǔ):上午8:00-12:00,下午3:00-6:00(夏令时(xiàlìngshí)),下午2:30-5:30(非(fēi)夏令时)(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)
2.地址:莆田市城厢区荔(lì)城中大道1998号3号楼行政服务中心一层(yīcéng)全科综合窗口B10。
中心管委会投诉电话(diànhuà):0594—12345
1.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,依法享有陈述权(quán)、申辩权;
2.申请人的申请被驳回(bóhuí)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。
1.申请材料中提供的复印件,应签字确认或加盖单位公章,并提供原件核对(héduì);若(ruò)电子证照库能调用的,可不提供复印件。
2.委托他人办理的,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(jièshàoxìn)。
莆田市高层次(gāocéngcì)人才子女入学(转学)申请表
附件(fùjiàn)2: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(转学)政策待遇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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